一、各类商品许可证申请流程
1、通过商务部网站在线申领:
http://egov.mofcom.gov.cn/list1.shtml?menu=0
2、点击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审批
3、点击在线申报后,进入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登录申请,并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法定申请材料。
4、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将申请转报商务部。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审查,并在法定期限内将审查结果反馈两用物项进出口经营者。两用物项进出口经营者凭批复单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领取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二、各类商品许可证申请条件
1、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经营资格登记
2、核材料、核设备及反应堆用非核材料出口许可
3、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许可
4、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许可
5、有关化学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许可
6、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
7、挖泥船出口许可
8、商用密码进出口许可
9、易制毒化学品进口许可
10、易制毒化学品出口许可
11、镓、锗相关物项出口许可
12、石墨物项出口许可
三、申报注意事项
1、以任何方式进口或出口,以及过境、转运、通运《管理目录》中的两用物项和技术,均应申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或出口许可证。
2、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实行“非一批一证“制和“一证一关”制;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实行“一批一证”制和“一证一关”制。
3、申办许可证时,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口许可证证面的进口商、收货人应分别与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的经营单位、收货单位相一致;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证面的出口商、发货人应分别与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的经营单位、发货单位相一致。
4、进出口《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内的物项和技术,不论该物项和技术是否在本目录中列明海关商品编号,进出口经营者均应依法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5、出口经营者拟出口的物项和技术存在被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风险的,无论该物项和技术是否列入《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都应当申请出口许可,并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