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拍了拍“海关”
我在,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我家果园里的苹果长势喜人,能出口不?
别着急,您要出口苹果,还请跟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苹果出口都需要注册?
根据《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2018〕第243号附件27)规定,我国与输入国家/地区签定的双边协议、议定书等明确规定,或者输入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要求对输入该国家的水果果园和包装厂实施注册登记的,海关应当按照规定对输往该国家或者地区的出境水果果园和包装厂实行注册登记。
我国与输入国家/地区签定的双边协议、议定书未有明确规定,且输入国家/地区法律法规未明确要求的,出境水果果园、包装厂可以向海关申请注册登记,也可以不申请注册登记。
苹果果园、苹果包装厂有啥区别?
果园,是指没有被障碍物(如道路、沟渠和高速公路)隔离开的单一水果的连续种植地。
包装厂,是指水果采收后,进行挑选、分级、加工、包装、储藏等一系列操作的固定场所,一般包括初选区、加工包装区、储藏库等。
出口苹果的果园注册登记
需要达到哪些条件?
出口苹果的包装厂注册登记
需要达到哪些条件?
注册登记
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准备齐全 一次过关
1.申请注册登记的苹果果园,应当向所在地海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出境水果果园注册登记申请表》;
② 果园示意图、平面图。
2.申请注册登记的包装厂,应当向所在地海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出境水果包装厂注册登记申请表》;
② 包装厂厂区平面图,包装厂工艺流程及简要说明;
③ 提供水果货源的果园名单及包装厂与果园签订的有关水果生产、收购合约复印件。
怎么提出办理申请?
1.办理方式
用户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进入“行政审批”版块,点击“出境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后办理,将所需提交的材料填写盖章后扫描上传。
2.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办理进程查询:“互联网+海关”
结果公开查询:http://dzs.customs.gov.cn/dzs/2747042/2754022/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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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申请后海关审核需要多久?
海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注册登记或者不予注册登记的决定。隶属海关受理的,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初审工作;初审合格后,提交直属海关,直属海关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注册登记或者不予注册登记的决定。
注册登记长期有效?
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为3年,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果园、包装厂应当向所在地海关申请换证。
温馨提示
注册登记后的果园、包装厂如有果园种植面积扩大、负责人变动、向包装厂提供水果货源的注册登记果园发生改变、包装厂加工水果种类改变等情况之一的,应当向海关办理申请变更手续;
注册登记后的果园、包装厂如有果园位置及种植水果种类发生变化、包装厂改建、扩建、迁址、其他重大变更等情况之一的,应当向海关重新申请注册登记。
取得注册登记后的苹果,
全球都可以出口了?
我国与输入国家/地区签定的双边协议、议定书等明确规定,或者输入国家/地区法律法规要求对输入该国家/地区的水果果园和包装厂实施注册登记的,出境水果果园、包装厂应当经海关总署集中组织推荐,获得输入国家/地区检验检疫部门认可后,方可向有关国家输出水果。
敲黑板
向智利、泰国、南非、墨西哥、秘鲁、美国、加拿大、哈萨克斯坦、阿根廷等国家出口苹果的果园、包装厂需经总署集中推荐,获得目的国认可,取得“苹果护照”方可出口哦。具体名单可通过海关总署门户网站“总署概况—动植物检疫司—企业信息”栏目查询《中国出口水果注册企业名单》。不在名单内的,可登录输入国家/地区检疫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相关情况。
如何查询输入国家/地区
对苹果的检疫要求?
1. 通过海关总署门户网站“总署概况—动植物检疫司—政策法规”栏目,查询输入国家/地区对进口水果的检验检疫要求公告。
2. 通过输入国家/地区检疫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部分网站如下:美国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欧盟健康与消费委员会、马来西亚作物保护和植物检疫局、智利农牧局等。
敲黑板
1. 输入国家/地区有特殊要求的,水果包装箱应当按照要求,标明水果种类、产地以及果园、包装厂名称或者代码等相关信息。
2. 果园和包装厂的管理,双边协议、议定书或者输入国家/地区法律法规有规定的,还须符合其规定,如哈萨克斯坦等国家会有溯源管理要求、装运要求、果园管理要求、包装厂管理要求等等,具体内容可在海关总署官方网站查询。
如何向海关提交出境检验检疫申请?
出境水果应当向包装厂所在地海关申报。出口商可以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站,“标准版应用—货物申报—出口整合申报—出境检验检疫申请”模块提交资料。
出境水果未经海关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不准出境;出境水果经海关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出境,出口商凭借海关ECIQ系统中生成的电子底账数据号等相关资料办理报关和通关手续,申请海关签发检验检疫证书等有关检验检疫证单。
温馨提示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海关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一)来自注册果园、包装厂的水果混有非注册果园、包装厂水果的;
(二)盗用果园、包装厂注册登记编号的;
(三)伪造或变造产地供货证明的;
(四)经检验检疫合格后的水果被调换的;
(五)其他违反《出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导致严重安全、卫生质量事故的。
供稿单位:青岛海关